近日,商务部表示,RCEP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
商务部11月3日表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托管方东盟秘书处2日发布公告,宣布包括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在内的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向东盟秘书长提交批准文件,已达到协议生效门槛。根据协议,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个国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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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客范
2021-12-10
近日,商务部表示,RCEP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
商务部11月3日表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托管方东盟秘书处2日发布公告,宣布包括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在内的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向东盟秘书长提交批准文件,已达到协议生效门槛。根据协议,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个国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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