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从2022年3月1日起,禁止个人收款码运营服务,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对此,@北京日报报道称,这一消息源于央行近日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据悉,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控三个方面对收单机构和清算架构提出了一系列管理要求。
同时,条码支付也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做了具体规定,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通知》说明了收款条码的管理。对于付款人用于读取和发起支付指令的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收款条码,需要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止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非法活动。
对于经营活动特征明显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支付条码提供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支付服务。
《通知》也解释了远程非面对面采集。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将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用于个人动态采集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条码。个人静态采集条码相关规定参照执行。